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年產32萬噸鍍鋅鋼板、32萬噸鍍鋁鋅硅鋼板、32萬噸彩涂鋼板生產項目
項目位置: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博興縣經濟開發區內,S228省道以東,廠址東側為規劃道路,南側為空地,西側為山東瑞豐不銹鋼有限公司,北臨博昌二路,具體地理位置在北緯37°9'45"、東經118°12'30"附近。
項目概要:擬建項目總投資31420萬元,總占地面積149334m2,以冷軋鋼卷為原料,采用美鋼聯法生產熱鍍鋅/鋁鋅硅鋼板;以鍍鋅/鋁鋅硅鋼板為基材,生產彩涂鋼板;設計產能為鍍鋅鋼板32萬t/a、鍍鋁鋅硅鋼板32萬t/a、彩涂鋼板32萬t/a;并配套建設空壓站、保護氣體站、天然氣站、35KV變電所、污水處理站等輔助設施。達產后,可實現年銷售收入330000萬元,利潤11987萬元。
擬建項目勞動定員為500人,其中管理人員15人,工程技術人員25人,工人460人;生產實行四班三運轉制,管理實行單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
二、主要環境問題對及采取措施
(1)廢氣
熱鍍脫脂清洗段和彩涂脫脂清洗段產生的脫脂堿霧經上吸式集氣罩收集后,經管道引至酸洗塔終進行噴淋吸收處理,通過1根高15m,出口內徑0.1m的排氣筒排放;設計集氣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堿霧吸收效率為95%。
熱鍍鈍化及烘干工序產生鈍化酸霧和烘干廢氣,主要污染物質為酸性揮發氣體,經上吸式集氣罩收集鈍化酸霧,采用管道負壓收集烘干廢氣,最終引至1座堿洗塔凈化處理后,通過1根高15m,出口內徑0.2m的排氣筒排放;設計廢氣收集效率不低于90%,酸霧吸收效率為95%。
熱鍍鋅鍋生產過程中會產生鋅塵,擬在熱鍍鋅車間鋅鍋槽邊各設置吹吸裝置抽出煙霧,分經布袋除塵器過濾除塵后,各通過1根高15m,出口內徑0.4m排氣筒排放;擬在熱鍍鋁鋅硅車間鋅鍋槽邊設置吹吸裝置抽出煙霧,經布袋除塵器過濾除塵后,通過1根高15m,出口內徑0.4m排氣筒排放。設計吹吸裝置收集效率不低于75%,布袋除塵器除塵效率為99.0%。
彩涂鋼板生產中的輥涂、初涂和精涂工序及烘干工序產生烘干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經負壓收集后,通入催化焚燒爐燃燒處理,產生二氧化碳和水,經1根高30m,出口內徑為0.9m的排氣筒排放。
退火爐燃燒天然氣產生廢氣,其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NOx、CO,熱鍍鋅車間退火爐采用電加熱,不產生煙氣;熱鍍鋁鋅硅車間退火爐產生煙氣經1根高30m,出口內徑為0.8m排氣筒排放。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擬建項目有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擬建項目NaOH、酸霧、SO2、NOX、煙塵、鋅塵、非甲烷總烴(包括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量分別為0.09t/a、0.30t/a、4.16t/a、19.46t/a、1.91t/a、0.0129t/a、10.59t/a(包含甲苯0.89t/a、二甲苯0.87t/a)。SO2、NOx和煙塵的排放濃度能滿足《山東省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990-2013)中表1二級標準要求;SO2、NOx和煙塵的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速率標準要求,能夠實現達標排放。
擬建項目帶鋼熱鍍前需要退火還原,在退火爐內層需要充入N2-H2作為保護氣氛,通入還原爐前經N2、H2凈化裝置純化,少量的氨進入退火還原爐,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擬建項目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擬建項目NaOH、酸霧、鋅塵、非甲烷總烴(包括甲苯、二甲苯)和氨的排放量分別為0.20t/a、0.597t/a、0.143t/a、55.73t/a(其中甲苯4.66t/a、二甲苯4.65t/a)和0.386t/a。經預測,各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甲苯、二甲苯、煙塵廠界外1m處的濃度滿足《山東省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990-2013)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氨廠界外1m處的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廠界二級標準值要求,廠界能夠實現達標排放。
(2)廢水
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清洗廢水、水淬冷卻廢水、彩鋼水冷廢水、循環冷卻排污水、樹脂再生廢水、油水分離廢水、洗滌塔廢水、脫鹽水站排水、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循環冷卻排污水和脫鹽水站排水均屬于清凈下水。循環冷卻排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為熱污染,脫鹽水站排水主要污染因子為鹽類,均直接排入廠區內雨水系統,流入泄洪溝。其中循環冷卻排污水和脫鹽水站排水的年排放量分別為21600m3/a和32088m3/a。
樹脂再生廢水年產生量為288m3/a,主要污染因子為pH等,經中和池中和后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
清洗廢水年產生量為66585m3/a,主要污染因子為SS、CODcr、表面活性劑等;水淬冷卻廢水年產生量為13980m3/a,主要污染物因子為溫升、SS等;彩鋼水冷廢水年產生量為13440m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SS等;油水分離廢水年產生量為12792m3/a,主要污染因子為pH、CODcr、NH3-N、SS、石油類等;堿洗塔廢水年產生量為72m3/a,主要污染因子為pH等;酸洗塔廢水年產生量為180m3/a,其主要污染因子為SS、pH、石油類等;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年產生量為2280m3/a,其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NH3-N、SS、石油類等;生活污水年產生量為6000m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NH3-N、SS、BOD5。
以上廢水全部排入廠區新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山東省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990-2013)和滿足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光大水務(博興)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 2002)一級A標準要求后,排入支脈河。
擬建項目廢水產生量為385.39m3/d、115617m3/a,COD和NH3-N的年產生量分別為168.72t/a和5.59t/a;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污泥板框壓濾后污泥帶水0.39m3/d、117m3/a,最終排入光大水務(博興)污水處理廠廢水量為385.0m3/d、115500m3/a,COD、NH3-N年排放量分別為23.10t/a、1.73t/a;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外環境的廢水量為385.0m3/d、115500m3/a ,COD、NH3-N年排放量分別為5.78t/a、0.58t/a。
(3)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一般固體廢物主要包括解帶廢料、帶頭帶尾廢料、分切廢料、不合格產品、廢耐火材料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包括廢鋅渣、布袋除塵器積塵、鈍化液、廢防銹油、污水處理站三泥、廢涂輥、廢催化劑和廢包裝材料。
一般固體廢物處置:解帶廢料、帶頭帶尾廢料、分切廢料、不合格產品擬收集后送至收集箱中,外賣綜合利用;退火爐耐火材料擬收集后由廠家回收。
危險廢物處置:鋅渣、布袋除塵器積塵、廢鈍化液、廢防銹油、污水處理站三泥、廢涂輥、廢催化劑和廢包裝材料擬分類收集存貯,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生活垃圾全部袋裝化,定時收集,垃圾桶密封無滲漏,集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收集處置。
(4)噪聲
經預測,廠界晝、夜間噪聲預測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能夠實現達標排放,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第二類限制類、第六項鋼鐵、第7條“30萬噸/年及以下熱鍍鋅板卷項目”和第8條“20萬噸/年及以下彩色涂板板卷項目”之規定,擬建項目不屬于限制類項目,也不屬于鼓勵類和淘汰類項目,應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因此,擬建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擬建項目選址不在博興城市總體規劃(2009~20320)博興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遠期用地規劃范圍內。擬建項目選址位于博興城市遠期總體規劃范圍東約300m。
根據博興縣規劃局《關于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建設用地的選址意見》(博規函[2011]33號),擬建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
(3)從環境空氣影響角度考慮,擬建項目對評價區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即在切實落實各項環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該項目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擬建項目不存在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確定衛生防護距離為液氨儲罐罐區周圍50m范圍內區域、鍍鋅車間周圍50m范圍內區域、鍍鋁鋅硅車間周圍50m范圍內區域、彩涂車間周圍200m范圍和彩涂車間附跨周圍100m范圍內區域。廠址周圍200m范圍內沒有學校、醫院、居民區等敏感點,離擬建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990處的堤上村,滿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4)擬建項目廢水經廠區新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山東省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990-2013)和滿足光大水務(博興)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光大水務(博興)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 2002)一級A標準要求后,排入支脈河。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基本無影響。
(5)擬建項目生產裝置區、污水處理站、事故水池和排水管網等均按規定進行防滲處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對廠區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擬建項目嚴格限制地下水用量,降低對附近地下水流場和地下水水位的影響。
擬建項目的建設不會對周圍地下水造成明顯的影響,不會影響當地地下水的原有利用價值。
(6)各廠界晝、夜間噪聲貢獻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7)擬建項目清潔生產水平可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項目投產后應嚴格遵照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進行生產,生產穩定后,建議每兩年組織一次清潔生產審核。
(8)擬建項目選址從規劃符合性、地方法規的符合性、環境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方面均是合理的,擬建項目的建設與運營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選址基本合理。
(9)擬建項目所采取的各類污染防治措施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在經濟上是合理的,能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10)擬建項目屬于新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項目選址基本合理;滿足衛生防護距離、達標排放、總量控制和清潔生產的要求;各項環保措施可行,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噪聲的影響較小。
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年產32萬噸鍍鋅鋼板、32萬噸鍍鋁鋅硅鋼板、32萬噸彩涂鋼板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委托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編寫完成,歡迎各界朋友就該項目的具體意見來信、來電。我們將及時給予答復。
五、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志國
聯系電話:13963086333
六、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陳位鎖
聯系電話:13608928284
E-mail: chenws9000@126.com
本次公示時間自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給與答復。
公告發布單位:山東華豐板業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14年6月7日